newpass123456 2014-8-24 23:06
[align=center][size=6][color=Blue][b]公告[/b][/color][/size][/align]
[color=Red][size=5]新版奖惩制度做出微调整,134期起使用已修改的新版奖惩制度,请广大玩家及时阅读新版规[/size][/color]
原版规部分:
[quote](四),诈尸发言(未出黑屋发言,已死亡发言,杀人夜发言):
新玩家(参赛不足8场的,不包含新人赛场次)第一[color=Blue]次[/color]扣20金币,第二[color=Blue]次[/color]扣50金币,再犯翻倍,网络原因造成的多次计一次,管理也可视[color=Blue]被删除[/color]内容作出其他处罚(删号禁访等)
老玩家(参赛场次达8场的)第一[color=Blue]次[/color]扣30金币,第二[color=Blue]次[/color]扣1威望,再犯翻倍,网络原因造成的多次计一次,管理也可视[color=Blue]被删除[/color]内容作出其他处罚(删号禁访等)[/quote]
修改部分:
[quote](四),诈尸发言(未出黑屋发言,已死亡发言,杀人夜发言):
新玩家(参赛不足8场的,不包含新人赛场次)第一[color=red]帖[/color]扣20金币,第二[color=red]帖[/color]扣50金币,再犯翻倍,网络原因造成的多次计一次,管理也可视[color=red]发言[/color]内容作出其他处罚(删号禁访等)
老玩家(参赛场次达8场的)第一[color=red]帖[/color]扣30金币,第二[color=red]帖[/color]扣1威望,再犯翻倍,网络原因造成的多次计一次,管理也可视[color=red]发言[/color]内容作出其他处罚(删号禁访等)[/quote]
原版规部分:
[quote]新玩家(参赛不足8场的,不包含新人赛场次)溺水一次扣30金币,禁赛1场,溺水自首成功扣[color=Blue]10[/color]金币;溺毙一次扣1威望/1贡献,禁赛2场,
导致游戏腰斩的处罚由管理组商定后作出
老玩家(参赛场次达8场的)溺水一次扣1威望/1贡献,禁赛1场,溺水自首成功扣30金币;溺毙一次扣2威望/2贡献,禁赛2场,
导致游戏腰斩的处罚由管理组商定后作出[/quote]
修改部分:
[quote]新玩家(参赛不足8场的,不包含新人赛场次)溺水一次扣30金币,禁赛1场,溺水[color=Red]自首只可发言一次[/color],自首成功扣[color=Red]20[/color]金币,[color=Red]不计为杀人夜发言次数[/color];溺毙一次扣1威望/1贡献,禁赛2场,导致游戏腰斩的处罚由管理组商定后作出
老玩家(参赛场次达8场的)溺水一次扣1威望/1贡献,禁赛1场,溺水[color=Red]自首只可发言一次[/color],自首成功扣30金币,[color=Red]不计为杀人夜发言次数[/color];溺毙一次扣2威望/2贡献,禁赛2场,导致游戏腰斩的处罚由管理组商定后作出[/quote]
原版规部分:
[quote]10,血堂管理有权对血堂内任意主题及回复进行版务操作,如编辑(但不得修改原内容),屏蔽,删除,游戏现场版务信息发布,游戏现场执法协助等;[/quote]
修改部分:
[quote]10,血堂管理有权对血堂内任意主题及回复进行版务操作,如编辑(但不得修改原内容),屏蔽,删除,游戏现场版务信息发布,游戏现场执法协助等;[color=Red]血堂管理有权对严重扰乱游戏现场次序,溺水溺毙影响游戏胜负进程,被本组2/3以上玩家及法官投票认定违规等做出追加处罚[/color][/quote]
[[i] 本帖最后由 newpass123456 于 2014-8-25 10:35 编辑 [/i]]
newpass123456 2014-8-24 23:26
[align=center][size=6][color=Blue][b]公告[/b][/color][/size][/align]
[color=Red][size=5]公告中4.0规则补充新增第5,第6条,新增7.0规则补充,新增非票型类的主动废票行为规则补充,134期将使用新增的规则部分,请广大玩家及时阅读[/size][/color]
[table=98%,olive][tr][td][table=98%,navajowhite][tr][td][align=center][table=98%,khaki][tr][td][align=center][size=4][color=red][b]【4.0版游戏规则补充】[/b][/color][/size][/align][/td][/tr][/table]
[color=Indigo][size=5]1;医生技能,任意两轮空针死亡,同轮杀手刀中,医生扎中,之前的空针消失,重新计算
2;狙击手无子弹后,警察查验法官报予民身份
3;同轮狙击手被刀,医生扎狙击手,子弹不消失
4;医生两空针未开枪的狙击手,子弹消失,狙击手转为平民
[color=Blue]5;狙击手有子弹被刀死亡,同轮警察查验狙击手,法官回复狙击手
6;最后一警在小黑屋警队仍有查验功能[/color]
[/size][/color]
[/td][/tr][/table][/td][/tr][/table]
[table=98%,olive][tr][td][table=98%,navajowhite][tr][td][align=center][table=98%,khaki][tr][td][align=center][size=4][color=red][b]【7.0版游戏规则补充】[/b][/color][/size][/align][/td][/tr][/table]
[color=Indigo][size=5]1,警察查验天使或魔鬼,法官回复未明身份
2,天使或者魔鬼进入小黑屋,法官仍需告知其警察杀人夜的查验情况[/size][/color]
[/td][/tr][/table][/td][/tr][/table]
[table=98%,olive][tr][td][table=98%,navajowhite][tr][td][align=center][table=98%,khaki][tr][td][align=center][size=4][color=red][b]【关于废票规则补充】[/b][/color][/size][/align][/td][/tr][/table]
[color=Indigo][size=5]非票型类的主动废票行为:
1,须使用固定格式,须单独一行,字数不够请单独一行使用补丁或其他发言内容
[color=Blue]固定格式范例:
[我宣布废票]
补丁补丁补丁补丁补丁补丁补丁补丁[/color]
2,如未使用固定格式视为废票不成功,但仍有继续废票的权利[/size][/color]
[/td][/tr][/table][/td][/tr][/table]
天空的岸 2014-8-25 02:47
血糖能不能重新开一个:
普及杀人游戏抢答题
普及推理游戏抢答题
等等和血糖有关的抢答题?
_____
既然抢答,还是要定期关闭旧的抢答主题,同时开新的主题,依次不断更新..
通过抢答,然后引导大家玩玩yes/no
再看看有没有人玩推理和卧底..
再吸引引导大家玩杀人游戏..
____
引导流程和完成各类任务的方法,可以在平时凝聚人.
这个是台下十年功..
而开展大活动则需要主题明确,或鼓励发帖特殊活动奖.
这个是台上一分钟..
天空的岸 2014-8-25 02:57
还有,觉得简单的搜索一些知识来回答抢答,全部都给20金币奖励过高。。
这对sis整体而言,得分太容易。。会影响辛勤写作的人群积极性。
但是,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辩证来看,对于人气也是要引导和吸引的。。
那么,抢答内容需要不断更新,并在很短时间内(一天?二天?)就应该锁帖。
同时,既然是抢答,时间很长,回复都有奖励是否失去抢答的意义和趣味了?
更新抢答内容也不难。。杀人游戏推理卧底等有的是规则。。有很多专业术语。。
还有很多和游戏。。和文学相关的东西。。可以抢答。。
以上说的是平衡和融合版务的关系。。
融合不仅仅靠某次活动或某种主题来融合(包含但不仅仅是,也不是重点)。。这是刹那而逝的热闹。。
而多元的,延展的。。特别是用心的,开放的,尊重人的,懂得人的,热情的才是经久之道,此道也是融合的。
天空的岸 2014-8-25 03:05
以上这样,经过每个主题有控制次数的奖励20金,也说得过去..
同时,更新抢答内容,可以使玩过抢答的会员不定时或经常光顾,光顾看看有没有新的强答..
这不是就更好吗?
还有,任何东西没有好与不好,没有合适不合适..
只有辩证对待,虚心听取,引导为主.
对某人说:
对于你不赞同的做法不要轻易否认一个做法,而应该顺势利导..
对你积极想推广的做法,也不要用到极点..要留有空间..
对人对事..都是同样的道理..
_____________________
所谓管理引导事务和版务经营就是这个道理.
_______
此楼三连楼,若想扣分就扣吧..我只想把话说完..
newpass123456 2014-8-25 07:54
讨论版务不受三连限制
其实本次文艺驿站的推理区和舞文合并已取消简单推理,原有的抢答主题我会关闭,已回复的仍会评分
纯 2014-8-25 18:08
我来看看公告
表示废票这个规范
对战术废票不太好
这个一下子就被人看出来啦
newpass123456 2014-8-25 18:34
把废票行为和发言内容分开是大家的共识了
单独一行,不加括号也是无法隐藏废票行为
票型类的战术废票不受影响
whenone 2014-8-25 21:26
过来学习新游戏规则,但是有个问题,第一帖和第一次有区别吗
newpass123456 2014-8-25 21:59
其实我前面说的次就是按帖论,不过其他人理解不同,所以更明确些
天空的岸 2014-8-25 22:29
[quote]原帖由 [i]newpass123456[/i] 于 2014-8-25 07:54 发表 [url=http://67.220.90.30/bbs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1895939&ptid=5788390][img]http://67.220.90.30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讨论版务不受三连限制
其实本次文艺驿站的推理区和舞文合并已取消简单推理,原有的抢答主题我会关闭,已回复的仍会评分 [/quote]
我连三楼就是想将说清楚。
抢答题目的做法不应该取消而应该更新,同时按舞文大局考虑新的评分办法。
既然有会员回复,证明就有存在的意义和道理。
简单推理等也是,取消其实没有必要。。
而简单推理和抢答等,应该作为调味碟和引导帖。。
通过领取任务的办法,一步步引导大家玩血糖复杂一些的游戏。。
由简单到复杂,是任何论坛和网络互动游戏的共同做法。
唉~
人啊。。
为什么总是会作推举一项,就一定要废止另一项没有矛盾的事项呢?
找到事物的共同属性和应处的地位,才是应该的啊。。
————
既然合并了。。血糖一切事务都是自己的。。都是需要发展的。。
——
看来,过去我在管理区的预测,慢慢来到了。。
——
某人:
你需要做鼓励和协调的事情。。
(仔细看,鼓励在前,协调在后。。文字里没有批评二字。。也没有所谓的需要你下结论三字。。而仅仅是了解大家所想,鼓励,协调,融合)
另外,现在主要的事,还真的不是活动。。
(台上一分钟,台下十年功。。)
你现在要做的是:
1,规则理顺(要集思广益)。
2,岗位培训。
天空的岸 2014-8-25 22:45
唉~
人啊。。
为什么总是会作推举一项,就一定要废止另一项没有矛盾的事项呢?
为什么不因势利导、略微调整为整体呢?
过去有人也是这样。。
现在还是这样。。
是某种人群的习惯思维么?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举例:
1,当初推广文字类的主题,为什么一定要决定绝律盛宴词林新柳不算书苑工资呢?
2,推广杀人游戏的初级勋章(吸引新人参与,低起步可以),但为什么一定要废止平民警察杀手勋章呢?过去大家花费精力获得的勋章就被废止,对过去不公平啊。如果论坛勋章有上限要求。。管理员完全有这个权限。。那么,是否可以放开?(内存占用只是沧海一粟)。而过去推举一些新的勋章(比如推理勋章等。。)不是说推出就推出了吗?
3,抓质量一定要废弃简单的吗?抓大众小白一定要废弃质量吗?抓小白,人气上来了吗?抓质量,人气上来了吗?
(这里提示一个新词。。是区别过去大众小众的新群体分类:精众(精不是精致的意思,大约是指为共同喜好而聚集在一起的忠实人群,而其边缘会合其他喜好的精众出现边缘交融,从而此边缘就是新的商机。。并可以不断扩大。。具体了解此词可网上搜索。或者理解为大众富裕客户的概念)
这一切并不矛盾。。矛盾的是你的办法和所带来的氛围。。而有些最近发生的事情并不一定是一句话带来的,可能是积怨而找的理由。
所以,要懂心理学。。需要要找出事情的本源。。
也没有必要就那件事而争论那事的对错,也不需要用快照上图来证明什么。。
看客都有自己的判断。。也会传播。。所以有些事情大家的反映是中立的多,反过来看的居第二。。
任何事情都一样。。除非建立了良好的氛围。。和由亲和力凝聚的威望(而不是批评建立的表面威望)。
能做就做。。要做就多听取。。不做就退休。。
这样不上不下,一片萧条。。让人寒心。。
[[i] 本帖最后由 天空的岸 于 2014-8-25 22:57 编辑 [/i]]
newpass123456 2014-8-26 21:35
希望大家共建血糖融洽氛围
天空的岸 2014-8-27 01:33
过去我在舞文就非常乐意收集大家的建议和意见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只需几句话,就会知道一个人的风格,优点是什么,缺点是什么。。
优点发挥好,将会好。。缺点发挥将会出现新的问题。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不要轻易去撤销或否定一个正在运行的事情。若是营运需要,最好是能顺势利导。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
简单推理和抢答,如果存在漏洞,那么就是参加者能够看到前面的答案。
若用隐藏代码模式回复(5级以下pm版主帮助编辑),这个问题就解决了。
对于抢答,既然是抢,就需要时间限制。。并不断有新的抢答。。回吸引人来参加。。
这个重复回复而难以发现也会被引导。。并会让人不断来看看。。
简单的会吸引新人。。再引导参加其他的。。(首先要的是有人。。)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多年泡论坛和泡多个论坛给我的经验是:
当有人提出的意见是对版区有好处的。。活着是有参考的。。
活着说明事实的。。
这个情况下,
若顺其引导,接受实施。。或者受理部分实事。。绝对有好处。。
对于对的东西,若不接受,绝对会人气不振。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对于有人提出的意见是对版区是坏作用的、偏执的。
这个情况下,若不接受。。绝对会带来人气。
若受理,绝对会萧条。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好比是拿脉。。拿准没有?
若接受是把脉。。有好处。
若不接受是点穴,武术啊。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当你觉得左也不是,右也不能的时候。。那是因为说得建议是对的,顾及面子又不好接受。。
那么,
唯一解决的办法是:
真正的就事论事,多方听取。
眼睛里只看到事情,并实施事情。。
这样才会获得尊重。。
————
问题自解。。
天空的岸 2014-8-27 01:44
另外,查看有无重复回复的办法.
由于bug,暂时不能用只看该作者看到重复..
但是,大家可以用Mozilla Firefox浏览器,运用里面的工具看到.
(这个文区管理区,笑大曾经有个教学帖)
另外,规定某个抢答或者简单推理有时间要求,过了时间锁帖更新..或者奖励前多少楼..
重复帖问题也能解决..
对于前多少楼奖励若觉得不过瘾..
再开一个新的内容的抢答活着推理,不就解决了?
辩证思维,和看待建议和意见是一样的道理..
就是要换个角度思考..
和理解..
天空的岸 2014-8-27 01:58
遇到建议和意见,作为上级最好问一下当事人或者下级。
自己不要轻易做出判断和处理。
任何一次意见,你都可以巧妙的化为对你有用的东西。。
比如:我建议调整抢答和简单推理。。
这个时候,多和当事人交流,多和其他管理咨询。。提出你的困惑(哪怕你觉得心里很清楚,你也要困惑和求解。。这不是虚伪。。而是可能会有你不知道的情况或没有想周全的情况。。),同时也尊重了人。。
相信大家会有一个折中的,或者更好的办法。。
提出困惑,交心谈心,他人(管理和建议人)或许会成为你下步工作思路的有力帮手。。
这就是顺势利导之一。
天空的岸 2014-8-27 02:04
若不交流,遇到意见自己轻易做出判断和处理。。
可能会出现那件事情所覆盖的人群的离去。。
你可能最终还怪建议者。。(这个就错了)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当你觉得左也不是,右也不能的时候。。这是因为说得建议是对的,而你顾及面子不接受。。的境地。
那么,
唯一解决的办法是:
真正的就事论事,多方听取。
眼睛里只看到事情,并实施事情。。
大家会广为正经发言,少怨气发言。。
并看到好一个好的融洽氛围(好氛围绝对不是一言堂。。)
最终会带来人气。。
天空的岸 2014-8-27 02:08
以上才是真正的和谐..一言堂不是和谐..
当你发现你的提议没有人和你讨论了..
你的思路没有说真心话了..
你的设计没有人理会了(最多灌一句水..)
那多半是你出了偏差..
和谐氛围与否是和管理大有关系的..
newpass123456 2014-8-27 08:17
[quote]原帖由 [i]天空的岸[/i] 于 2014-8-27 02:08 发表 [url=http://174.127.195.200/bbs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1943001&ptid=5788390][img]http://174.127.195.200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以上才是真正的和谐..一言堂不是和谐..
当你发现你的提议没有人和你讨论了..
你的思路没有说真心话了..
你的设计没有人理会了(最多灌一句水..)
那多半是你出了偏差..
和谐氛围与否是和管理大有关系的.. [/quote]
简单推理是上层决定取消的,已经决定无法改变的事情只有试着接纳
其实有关血糖知识抢答的形式我也是赞同的,不过不应该是原有模式,前面那抢答10题大部分主题是与论坛或者驿站相关的
血糖没有一言堂,讨论的目的是帮助血糖发展
newpass123456 2014-8-27 14:42
[color=Blue][size=4]2014年玩家参赛统计(10期以上):截止到133期,替补参赛不统计
变坏的好人 14期
bbs18 13期
newpass123456 13期(含法官2期)
ximenyanzi 13期
whenone 13期
戰神 12期(含改名前)
仙逆之王林 12期
pp131907 11期
史前圣灵猫熊 10期
无语的人生 10期
mqpaiionngg 10期
漫步青云001,纯,scacm三位法官数据不统计,如数据统计有误,请站内信我[/size][/color]
[[i] 本帖最后由 newpass123456 于 2014-8-27 16:29 编辑 [/i]]